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3 17:32
发布者 :门户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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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法字【2018】8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武汉市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无影响军民融合发展的内容,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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