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6 16:28
发布者 :门户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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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司法厅通知,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于8近日组织颁发。现就武汉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武汉统一颁发时间为8月19日至21日。
二、证书颁发方式
采取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现场颁发证书的方式进行。
1、8月17日至18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登录湖北省司法厅官方网站(http://sft.hubei.gov.cn),在“资格申请”栏“信息采集”中,填写相关信息,自动生成《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信息采集表》,打印2份,黑笔签字。
2、8月19日至21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信息采集表》领取证书。
时间:8月19日--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发证地点:汉口发展大道413号武汉市司法局一楼法律服务大厅(公交竹叶山三村站、地铁8号线竹叶山站)
三、注意事项
1、网上填写《信息采集表》需要全页填写相关内容,没有相关情形则填写“无”或“否”。
2、法律职业资格持有人因故不能到场领取的,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
3、证书已经做好初始年度备案,无须再年度备案。
4、8月19日至21日因各种原因不能到现场领证的,请于9月2日至6日内领取。
武汉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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