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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司法局“三注重”保障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19-04-03 09:35 发布者 :门户管理员 1304 2
	        	

    自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部署以来,江岸区司法局积极部署、规范推进,通过“组织推荐”、“个人申请”和“随机抽选”相结合的方式,按程序完成了报名、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目前165名拟任人选已向社会公示结束,我局选任任务圆满完成。

    作为首次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我局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三大措施保障选任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注重配合协作。任务下达之初,我局立即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制定了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工作步骤、责任分工等,为有序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奠定了基础;多次主动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沟通协调,争取其在选任各环节的密切配合,形成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合力。

    二是注重广泛宣传。为贯彻执行好《人民陪审员法》,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加审判活动,提高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我局通过政府官网、官微官博、社区宣传栏张贴、电子屏滚动播放等线上线下手段,对此次选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参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注重严把审查关。充分调动司法所力量,采取“司法所-基层科”双重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等规定,综合年龄要求、文化水平、道德素养等,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建立个人档案;规范审查环节,把无犯罪和治安处罚证明、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个人承诺书作为形式要件,逐一对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谈话摸底,确保拟任人民陪审员符合法定条件,确保选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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