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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司法民主 促进司法公正——硚口区在全市率先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21 12:48 发布者 :门户管理员 1334 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建成我区优秀人民陪审员队伍,硚口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积极部署,扎实推进,圆满完成全区182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三个快”,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启动“快”。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成立硚口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选任程序,拟定《硚口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于2018年12月18日率先在全市正式启动选任工作。二是传达“快”。区司法局召集全区各司法所负责人、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部署会,详细解读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真正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到基层、落实在基层。三是联动“快”。区法院配合司法局积极向区人大党委会汇报相关工作,并联系市中院确定选任名额。区公安分局向各派出所发出指令,要求全力配合街道司法所开展随机抽选和资格审查工作,全面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四个确保”,严格选任程序。一是确保程序合法。经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通过,结合我区现有人民陪审员实际情况,我区确定本次拟选任人民陪审员人数,发布《硚口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二是确保选任透明。公告对于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列举,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三是确保人员产生合规。通过随机抽选产生候选人1149人,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产生候选人64人,建立起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四是确保审查严格。区司法局将候选人按属地原则,分配到11条街道司法所,逐一通过电话、上门走访、社区调查等形式进行严格审查,最终按比例产生人民陪审员182名。为了确保选任人员的政治素质,对选任人员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全面复审,并对候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全面排查。该182名人民陪审员经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命通过。

   “两个高”,保障选任质效。一是“规格高”。3月14日上午九时,全体新任陪审员高唱国歌并举行了庄严的宣誓仪式,区法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梁述桥主持宣誓仪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严学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许以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雅明,区法院党委书记、院长胡诗云亲临现场进行了监誓。二是“标准高”。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于3月14、15日两天在区委党校对选任人民陪审员进行新任培训,以强化陪审职能为重点,科学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安排资深法官和优秀老陪审员分别就审判工作程序、庭审技巧、陪审纪律规范、司法礼仪、职业道德修养等内容进行授课,确保我区人民陪审员掌握专业技能,高标准适应审判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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