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4 11:19
发布者 :门户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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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东湖高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具体部署下,坚持以建设“法治高新区”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汇报如下:
- 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整体设计,清理文件,构建高新区制度体系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整体谋划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结合高新区法治建设情况印发了全年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确定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共八项十五点,明确了各责任单位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高新区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根据省、市法制办统一部署,对全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提出了废止、修改、重新制发、延长有效期等建议,经起草单位评估研究,继续有效56件(29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失效不再保留的5件。在政务网上公布清理结果,全文公开现行所有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方便民众查阅。
(二)多措并举,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
2017年1月至今,管委会开庭案件共计92件,出庭66件,出庭率71%,相较2017年1-7月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仅7%提升近10倍。实现了高新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制度化、常态化。11月15日,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关维强就15起涉及有轨电车征收案代表管委会出庭应诉。
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下,管委会常务会专题研究高新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工作,建立了东湖高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各单位、各部门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为案件第一责任人,法制办对每一起开庭案件进行全程追踪协调督办。一是完善登记备案。要求管委会及各部门、各街道办负责法制工作人员及聘请的法律顾问在收到开庭通知前三个工作日将案号、开庭时间、开庭地点报送管委会法制办备案。二是与法院庭前有效沟通。法制办与开发区法院搭建了庭前有效沟通机制,开发区法院提前将本月拟安排开庭数据提供给法制办,供法制办掌握情况。三是出具出庭应诉通知书。法制办收到法院及各部门、各街道办提交的开庭通知书后,在每起案件开庭前对应诉单位均出具出庭应诉通知书,开庭前一天再次提示开庭部门如期开庭,压实出庭责任。四是每月通报出庭情况。自8月起,每月通报上月出庭情况,鼓励责任单位正职负责人出庭。通过单位提高责任意识、建立良性互动等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建立以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断上升,8月后,每起案件均有负责人出庭,出庭率达百分之百。行政负责人参加庭审对促进高新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营造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营造公平正义的执法环境
2017年3月,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成立了以法制办为牵头单位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班。一是开展执法人员个人自查,各专班成员单位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9个方面的行政执法案卷、群众举报、历史遗留积案等进行了全面自查。二是部门审查。八月以后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员单位的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对2015年以来履行职责的事项以及此前未办结的遗留事项逐项列出清单,并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逐项自我评判,查找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不文明的问题。三是挂牌督察。区执法专班共接到3件省市转办案,均及时回复当事人并上报市专班,同时对3件转办案全部挂牌督办,进行实地调查,并回访投诉人对前期回复的满意度。
(四)妥善协调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2017年至今妥善协调处理行政复议34件,行政诉讼107件。其中,法制办联合管委会法律顾问成立应诉调解专班,重点协调涉及长江社区213名原告的3件行政诉讼。应诉调解专班制定了专项应诉方案,采取应诉措施,与法院保持联系,随时掌握案件诉讼信息及进展情况,配合协调小组争取调解时间和空间,妥善配合了管委会长江社区拆迁还建专班工作。最终三件案件均以我方胜诉结案,胜诉率达百分之百。同时,为达到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的目的,应诉调解专班积极对接法院,以法院为沟通对话平台,畅通拆迁还建专班与当事人对话渠道,最终成功促成一起案件中2名原告签订补偿协议,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借助法律顾问力量,护航高新区发展
2017年法制办共审查重大招商引资合同、规范性文件、其他重大行政事项共计500余次/件。围绕高新区重点项目采取法律顾问提前介入、沟通协调、参会核审及研究论证等方式,跟进了雷军系、华星光电、紫光集团等重大合同,按时保质的完成了招商合作项目的法律审核任务,确保招商合作项目顺利签约,同时,法制办着眼防范管委会法律风险,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所有管委会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
- 培训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组织执法资格考试
2017年上半年,法制办邀请市政府法制办为高新区全体执法人员作了《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查》等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全区共300多人参加了本次培训。1、2季度法制办按照省、市要求开展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资格认定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全区需新办证人员96人,需换证人员130人。拟在华中科技大学网络与计算中心标准化计算机考场组织换证考试。
(七)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推进透明政府建设
为推进透明政府建设,高新区制定印发了《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规范各部门政务公开职责,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草拟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程序》,现正向各部门、各单位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优化东湖高新区政务网“政务公开”栏目,方便公众查询政务信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打造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公正、透明、法治政府形象。
- 存在的问题
2017年高新区的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不同部门、不同的街道和园区存在不平衡的问题,部分部门、街道、园区的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管委会现有法律顾问力量较为薄弱,法律顾问队伍力量有待加强;三是合法性审查工作尚不规范,亟待出台制定妥善的制度和程序;四是法制机构自身能力建设还亟待加强。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思考,切实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东湖高新区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法治光谷”建设为目标,积极服务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效能。通过一年的努力,力争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重点任务包括:建立完善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和程序、提高行政复议/诉讼应诉能力、制定科学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强化管委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实现行政负责人出庭常态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法制培训研究宣传、探索推行法律岗,加强法制机构自身建设、统筹协调全区信息公开等共九项任务。具体推进措施和基本要求:
(一)建立健全妥善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和程序
2018年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紧紧围绕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认真服务大局,与党工委、管委会同频共振。努力克服目前存在的法制与部门工作“两张皮”问题,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做好合法性审查,强化管委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管委会重大招商引资、规范性文件制发、重大决策事项等提供严谨、精准的法律咨询意见。
结合管委会“小政府大社会”模式特点,学习借鉴省市政府及兄弟区的先进经验基础上,建立健全妥善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机制和程序,用科学合理的制度提升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质量及效率。
(二)制定科学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标准
以科学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为抓手,全面推动依法行政。2018年要开展好全区依法行政的考核,积极对接区绩效办,将依法行政统一纳入各单位年底绩效考核。考核指标拟通过实证研究,力争做到全面科学,具体包括合法性审查提报和通过情况、行政复议/诉讼败诉率、国家赔偿案件数量、规范性文件备案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情况等,以考核推动各单位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提高复议/诉讼应诉能力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以管委会为被告的行政/复议诉讼呈现年年增长态势。高新区落地项目多、建设速度快,伴随而来的是矛盾多集中在征地拆迁、规划建设、食品药品监督、违建拆除等领域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领域。基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行政诉讼/复议要求行政机关证明自身行政行为合法合理。2018年,矛盾多发、易发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力争从源头减少争议,同时提高复议/诉讼应诉能力,法制办将对关乎全区利益、疑难重大案件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加大案件统筹协调力度。
(四)实现行政负责人出庭常态化
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作为解决“民告官不见官”难题的制度设计,是湖北省武汉市依法行政的重要考核指标。2018年继续按省市法治办、法制办的要求实现行政负责人出庭常态化,按照省市下达的指标将任务分解压实,行政负责人出庭直接回应民众诉求,有利于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也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对于执法任务重、矛盾易发的单位,应当每次庭审安排部分执法人员旁听,以“纠错”的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落实执法监督检查,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2018年进一步落实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围绕社会关注难点热点,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环境污染、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切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质量,组织网上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六)加大法制培训研究宣传
针对高新区法制建设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举办专题调研培训。2018年拟围绕招商引资合同、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邀请省市相关专家对高新区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挖掘高新区法制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加大宣传力度,探索通过开展“法制学习月”、编制印发《东湖高新区信息公开手册》等种方式提升全区法制工作能力和水平。
(七)推行法律岗,加强法制机构自身建设
2018年在管委会推行法律岗,各内设机构、各园区办、各街道办应当在本单位设置法律岗,指派专人负责熟悉本单位条线所涉及的专业法律法规相关业务,与管委会法制办有效对接,从源头控制法律风险,构建管委会法律风险防控网络体系。同时,加强法制机构自身建设,以举办“法律问题沙龙 ”、“合法性审查例会”等多种方式,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八)统筹协调全区信息公开
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制定出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统筹协调全区信息公开,对照区政务网定期开展公开检查,在内部网站公开公示各部门公开信息量和好的做法。年终按照绩效考核要求对各单位完成的政务公开信息数量质量及政务公开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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