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1-18 10:23
发布者 :门户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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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部署和市法制办的工作要求,紧扣卫生计生行业主题,不断推进卫生计生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任务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工作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建立了“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聚力抓”的工作推进机制,将依法治理、建设法治政府纳入卫生计生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卫生计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先后10余次在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上研究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相关工作,对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统揽部署,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2018年3月30日市委办公厅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会议部署,对1949年10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以市委、市委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我委圆满完成12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任务,其中10件废止、2件失效。根据市法制办的工作部署,先后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产权保护、证明事项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文件超过150件,均按要求报送了清理结果。
(三)健全执法信息平台。按照《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我委梳理和重建了门户网站,设有新闻中心、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交流互动、专题专栏5个一级栏目。目前,已上传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等网页信息超过1500篇(含既往工作信息等),实现了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及与民互动。我委全面对接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信息网报系统,应用于日常卫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工作。根据市法制办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要求,对旧的自由裁量权基准文件进行了修订。
(四)开展执法资格清理。以2018年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为契机,开展全系统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清理,聘请法律专家来我委开展辅导培训,对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性讲解;组织各区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单位法制人员54人赴上海交大开展集中培训,切实提高全系统的依法治理能力,8名新进人员均通过了湖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取得湖北省行政执法证,确保全部执证上岗。
(五)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贯彻《武汉市卫生计生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两名律师为我委法律顾问,督促各区卫生计生委及委属医疗卫生机构完善顾问律师工作,其中对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规模小、人数少的5家委属单位,今年由我委牵线搭桥,共同聘用法律顾问,该5家单位与律所签订了集体协议。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
(六)强化出庭应诉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发《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实施行政应诉案件所涉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出庭旁听工作的通知》,每个案件都及时向委领导汇报,争取其参与,2018年我委参与行政应诉案件5件,委领导出庭应诉率100%,委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1件。妥善履行法院判决,针对法院判决履职的案件均能及时与业务处室进行交接,保障工作按期处理。
(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贯彻《武汉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开展综合性和专业性法制宣传。全系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97场次,组织宪法宣讲活动54场次。出动各领域专家510余人次,发放相关法律文本、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超过4万份,摆放宣传展牌230余块,接受现场法律咨询约2万人次。开展“法律六进”、“三下乡”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大型义诊等形式,深入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法规,涌现出不少新的宣传形式。我委“七五”普法中期迎检取得优秀成绩。
(八)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制发《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创建活动对象确定为全系统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步骤安排,主要分为宣传启动、全面实施、考核验收3个阶段,召开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成立2个专家评审组,分别对各区、委属单位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按要求分别向省、市推荐了20家、30家法治示范医院。
(九)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制发《武汉市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武汉 法治同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在全系统举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该活动自7月下旬启动,市、区卫生计生系统共有667家单位的5万多名干部职工参与,包括各级各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历经预赛、片区复赛、半决赛、总决赛等环节,比赛产生了团体奖、个人奖、优秀组织奖等予以了通报。
(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印发《市卫生计生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暂行)》,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会议,对2017年10月前存量文进行清查,初步清理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规章5件,卫生计生委规范性文件19件,其中2017年以前一般性规范性文件8件,失效3件,继续有效5件。对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新增的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依法办理了涉及公平竞争行为的群众举报件1件。
(十一)做好法治建设保障。根据《市人民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通过完善一系列制度,有效保障了卫生计生执法工作的实施。按要求年初申请10万元作为法治建设工作专项经费。
二、创新经验及做法
(一)全面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我委申报市卫生计生执法督察总队创建法治文化示范单位,并于2018年6月迎接省司法厅、市普法办开展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考核验收。按要求申报市皮肤病防治院、市计生宣教中心、东西湖区疾控中心等4家单位,参评全省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二)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制发《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通知》,筛选社会关注度较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典型案例作为释法重点,特别是医疗事故、医患纠纷、行政争议等百姓“身边案件”,建立分析研判群众需求制度。全年共向市普法办报送案例12件,其中1件入选全市重点典型案例。
(三)创新法治宣传工作形式。坚持每月向市法制办、市普法办报送至少1篇卫生计生法治信息,反映全市卫生计生法治建设、依法治理最新动态。制发全系统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评选文件,初步遴选13个卫生计生动漫和微电影作品。组织开展系统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目前正在考试中,力争参考率和通过率达到100%。
(四)开设“道德法治讲堂”。结合深化医改、监察体制改革、卫生计生系统道德模范学习等工作,组织各区和委属单位开展道德法治讲堂活动。委机关、市四医院、市执法总队等先后举办了法治道德讲堂。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干部群众知法、守法、尊法、尚德意识,引导卫生计生行业树立道德职业操守、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
三、存在的问题及2019年工作思路
通过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有力增强了医疗卫生行业的凝聚力、战斗力,提高了医务人员的能力素质,拓宽了服务患者、服务企业和劳动者渠道,扩大了医疗卫生行业的影响力,凸显了示范、导向作用。同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建设专业性较强,医疗卫生行业涉及专业性法律包括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医疗机构管理等,相关专业性强,法治建设工作针对性不够。二是行政执法人员配置不足,导致调查处理环节心有余而力不足,工作推进不够,如在处理信访事件过程中无法每一件都派出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带来一定依法治理的风险。
2019年,我委将按照以下工作思路,进一步抓好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
(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按照市法制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部署,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卫生计生系统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开展全行业依法治理,完善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培训。通过中心组学习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组织系统针对性学习法治知识,进一步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提高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工作有序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采用多种形式加大普法力度。大力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按照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制定法制宣传工作清单,建立微信公众号、网络论坛等平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
(四)打造卫生健康服务特色品牌。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深化职业卫生“一对一”法律服务直通车,扩展精准扶贫、医养结合等法律法规服务项目,更加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增强法治惠民惠企等卫生健康公益活动的成效。(武汉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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