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2017年依法行政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4 11:00
发布者 :门户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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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洲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总体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制度管理体系,大力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规范基层行政执法等专项活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
(一)强化党委对法治建设统筹领导
1.层层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省市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区党代会年度责任清单,与常委会工作要点同部署、同检查;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年法治政府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各街镇、区直各单位也相应调整领导小组,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
2.强化法治建设目标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维护稳定专项考核体系,分类设置街镇、区直部门考核指标。加大平时工作考核督办,对法治创建、法治惠民(企)等重点工作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重点目标实行定期通报。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1.全面规划建设法治政府。制定《新洲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系列依法行政规定,2017年区政府4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合法率达100%。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6年8月31日,正式成立区行政审批局,将18个部门151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区行政审批局,确保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供更完善的体制机制保障,让更多改革红利惠及全区人民。按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要求,制定区级行政审批“三办”事项清单共159个大项,294个子项,制定街镇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三办”事项14类154项。区行政审批局顺利完成19家区直单位151项审批事项的划转移交工作,初步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3.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按照《市审改办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武审改办〔2017〕2号)的要求,我区迅速组织工作专班,对我区原公布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核对,经过清理、调整,保留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共2999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54项,行政处罚类2163项,行政强制类134项,行政征收类19项,行政给付类41项,行政检查类213项,行政确认类44项,行政奖励类8项,行政裁决类6项,其他类217项。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功能,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类文件、通报、会议纪要,第一时间发布各类政务新闻和工作信息。
(三)完善决策机制,不断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了行政决策“五个一律”制度,即: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提交集体讨论;区政府常务会及重要会议,一律要求法制部门参加并发表意见;所有政府合同、协议、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请示,一律由法制部门审查后,方可报区领导;制定、修改、废止、发布规范性文件,一律由法制部门把关;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意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一律由法制部门审核,才能报区政府批复。
2.坚持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相结合。凡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均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2017年至今,对涉及规划编制、国有土地出让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咨询论证,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建议。
3.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反馈纠偏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调整城市规划、出台产业政策、年度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和工程、重大专项资金安排等重大行政决策,以及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引进、轨道交通建设和阳逻之心、问津新城建设等重大项目确定,均严格按照决策程序,由区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4.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建立“事前法律风险防范,事中法律过程控制,事后法律监督和补救”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规范性文件制订、合同签定、行政应诉、产权纠纷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制审查和法律保障。2017年以来对36件政府合同、33件涉法事务,均提出了具体有效的法律处理意见,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的法律支持。
(四)依法建章立制,不断提高政府工作制度化水平。
1.严格法制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事前审查和事后备案审查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规范性文件卷宗制度,严格实行一件一卷。执行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制度,严格以“新政规”形式发布规范性文件,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2.坚持定期清理。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地方规章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对不符合统一市场经济规则,不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废止、修改,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区政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8件,其中继续有效31件、失效11件、废止6件。
3.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建立规范性文件起草、实施全阶段“双向纠错”、“专家协审”机制,实行部门法制科室审查确认制度,压缩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时间,提高备案审查质量和效率。今年出台的10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双向纠错”、“专家协审”,确保全部合法、合规。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今年根据《关于对拥有执法权的机关处室开展评议工作的通知》(武法字〔2017〕7号)要求及全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案件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公信力,我区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引入第三方评查机制,委托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抽查案卷(51卷)进行评查打分,并进行通报。
2.加强执法证件和队伍管理。按照省、市法制办的要求,全区行政执法人员需通过区政府法制办资格审核和身份确认,按程序予以申报重新办理执法证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全区在2016年度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中新申领和换领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共35家单位,考试合格共计1549人。2017年全区共计248人办证、换证,目前正在筹备考试中。
3.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两个专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立案监督工作,在全市率先实现“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全覆盖,截止目前,平台共录入各类行政处罚案件328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两个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中,对跨区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鲜鱼、猪肉销售行为组织联合执法,推动市食安办、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产品安全专项抽查,该项工作得到市检察院高度肯定。
4.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全区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整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41个,处理处分9人。
(六)全面贯彻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制度,不断提升化解行政争议能力。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各项工作程序,依法受理、公正及时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深化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权,建立案件集体讨论和专家评议制度,组建了由21位法律顾问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组。2017年以来,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8件,其中4件不予受理,18件受理审结,6件未审结,使行政复议已逐步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渠道,较好地发挥了停纷止争的作用。
2.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武汉市行政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和《武汉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依法积极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按照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2017年1至10月份全区共有27件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24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8.8%,其中区政府作为被告案件开庭6件,行政负责人出庭5件。
(七)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法治示范创建亮点纷呈。在全市率先启动60家机关、街镇、村(社区)、学校和企业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纳入全区大绩效和法治建设双重管理考核。深入开展律师进村(社区)“百日行动”、村(社区)微公约和“邻里守望”、诚信守法文明户评比,校园“以案释法课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基地建设等活动,有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2.法治惠民实事落到实处。区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建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良好,在全市新城区中率先启动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区、街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形成“半小时法律公共服务圈”;全年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53件,办理援助事项2610件;投入200万、建成1万平方米的区法治文化广场,成为全区法治宣传的一张靓丽名片;在全区14个街镇创设流动劳动争议仲裁庭,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班组、大争议不出企业、街镇”的工作目标;在5个街镇社区举办“小时候·希望家园”暑期青少年法治课堂,通过心理调适、法治安全教育和爱心帮扶,惠及232名留守、受灾儿童,社会评价度高。
3.深化“七五”普法宣传。2017年,区司法局创新普法形式,发送法治宣传短信5万余条,推送原创微信公众信息68条。高标准建设街镇法治文化阵地,汪集街、涨渡湖街、李集街和道观河等街镇的法治文化长廊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展法治宣传“三千行动”主题活动,组织法治讲座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村)共200余场次。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妇联等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时间节点,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法治宣传;区教育局在15个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法务室规范化建设;旧街街等街镇举办大型花朝法治宣传活动4场次;区国资金融局举办1场大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文艺晚会。
4.全方位开展平安法治建设宣传。区委政法委(综治办、法治办)与区广电中心共同策划《平安法治新洲》电视栏目21期,并分解到17家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群众反映良好。定制印有平安法治建设宣传内容的厨用外衣5000件、雨伞2000把,分发到“两代表一委员”和居民群众手中,努力提升群众平安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八)全面推进综合执法。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按照“权责统一、相对集中、属地管理、执法下沉、网格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我区率先在全市启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行政执法职责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将区政府工作部门在城市管理、国土规划管理、市场监督、环境保护、安全质监、文化管理、治安管理(由派出所独立实施)等7个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限,统一委托给街镇集中行使,14个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全部组建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总的看,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不平衡;
二是是执法的责任体系不够完善;
三是是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下步,我区将坚持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目标,以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为主线,以推进优质服务和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着力点,以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为主要对象,重点抓好制度建设、依法决策、依法执行、依法监督、工作机制五个关键环节,加强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为建设活力、美丽、法治和幸福新洲提供坚强保障。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依法治区理念转化为体制机制和具体制度,加强事关长远的制度机制整体设计,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提高制度质量,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评机制,对拟任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核,领导干部述法纳入述职内容。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完善由律师、专家学者等组成的法律顾问室,明确工作规则,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及部门的法治建设水平。
(二)严格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探索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的有效路径,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三)规范行政执行。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切实解决多头多层执法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完善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案卷网上测评。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程序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和讲究执法社会效果。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处理手段和措施适度适当,尽力避免或者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避免随意执法;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严格持证上岗、资格管理等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三是推进便民高效优质服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规范和发展行政服务中心,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并联审批等工作制度和“一站式”服务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方便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
(四)加强行政监督。一是理顺监督责任体系,形成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相互衔接、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二是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加大行政协调、纠错力度。三是严格行政问责。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责任人的追究力度,严明政纪,提高效能。
(五)健全推进机制。一是健全以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依法行政表彰奖励为主要内容的激励机制,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制干部队伍建设,使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保障条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法律,自觉信法、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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