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残联2017年度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01-04 11:36
发布者 :门户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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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及要求,我区残联紧紧围绕市、区工作目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能,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现将2017年的工作小结如下:
- 积极宣传,大力开展普法教育
残联党组重视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及联系人,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任务;本单位年度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有力推进。为加强残联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制定了学习方案,采取讲座、学习等形式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及广大残疾人法律意识,让残疾人知晓、理解各项权利的内容和含义,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遵守法律秩序的要求。残联党组按要求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并组织本单位、本系统法治方面的学习培训、业务考试,积极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市学法用法无纸化网上学习,指定专人负责,熟悉考试软件的操作,做好考前辅导学习、网络开通、成绩处理及上报等工作,单位人员都参加了学习,学习积分达到2400分的要求。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述职述法,报告依法履行职责和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等情况。普法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提高了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的法律意识。
二、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法治建设
多数残疾人是困难的弱势群体,区残联聘请了法律顾问,专门接待处理残疾人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问题,共接待咨询20例。区残联经常利用“全国助残日”等残疾人节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在社会上营造爱残助残的浓厚氛围,提高对残疾人的关注度。组织了市中心医院、市精神病医院、艾格眼科医院对参加活动的残疾人免费进行内科、耳鼻喉科的义诊;精神残疾人免费送药;白内障筛查等活动,保证《残保法》等有关法律的落实。
今年3月初,联合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食药监局等职能部门对江岸辖区内11个市残联定点康复机构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组织各康复机构做详细的整改汇报,并对4月下旬江西南昌某康复机构“虐童事件”进行了深刻学习和反思。
年终,从各康复机构的整改情况来看,大部分机构已完成整改并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通过,1个机构未能达到要求,区残联已向市残联汇报,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应取消定点资格。“虐童事件”发生后,各康复机构及时召开会议,开展学习讨论,加强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并通过召开家长会、开展家长问卷调查、建立家长微信群、视频监控残疾儿童训练情况等方式让家长充分参与到监督中来。
区残联要求各康复机构要进一步提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做到日安排、周调度、月小结,力求杜绝安全隐患,为残疾人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康复教育环境。
三、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宣传《残保法》、《实施办法》、《宪法》、《民法》、《婚姻法》、《劳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以协会为条条,以街道为块块的宣传网络,开展了以盲协、聋协、肢协为专题的法律知识讲座,各街道也在辖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10月,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11月9日,在全国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中,残联联合区文体旅游局举办了以“十九大精神在我心中”为主题的学习十九大精神读书会暨江岸地区第二十六届“金秋读书节”活动,江岸区启明盲人读书茶社成员、江岸区五大协会成员以及各个街道的残疾人代表朋友约140人齐聚一堂,高兴地参与了此次活动。
在“12.4”法治宣传日,残联组织全体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知识,通过学习,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开放的民主法制环境。
四、纳入目标管理,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残联党组理事会非常重视普法和法制建设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工作有计划、安排。积极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市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指定专人负责,熟悉考试软件的操作,做好考前辅导学习、贯通测试、考题接收、网络开通、成绩处理及上报等工作,单位人员都参加了考试,考试合格率须达到100%。在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区残联与结对街道、社区一起走访入户居民家中,开展普法宣传,发放文明创建调查问卷,并将问卷及时反馈上级部门。每年的普法资料年终整理装订归档。
2018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残疾人法制体系建设。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区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提高残疾人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开展“送法进社区”等活动,把残疾人法律服务向社区延伸,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
二、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的残疾职工办理相关手续,残疾职工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将残疾人纳入就业扶持和就业援助政策范围,对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三、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根据各类别残疾人的不同特点、需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解决残疾人在社会保障和服务等方面普遍性、群体性的权益诉求。加大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全区各级残联组织主动性,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江岸区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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