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贯彻 中央督导组与省委工作对接会等重要会议精神 研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性措施
发布时间:2018-09-14 15:51
发布者 :门户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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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贯彻
中央督导组与省委工作对接会等重要会议精神
研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性措施
9月13日上午,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关太兵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迅速学习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与省委工作对接会、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和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督导武汉市工作汇报会议精神,研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性措施。市局领导刘兵、黄平、聂德宗、杨旭、李诗高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了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组长王伟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马国强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先旺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中央督导组与省委工作对接会反馈的6个方面共31项具体问题,深入剖析本系统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会议要求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以中央督导组来汉督导检查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过硬的政治担当、过硬的工作措施、过硬的纪律作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教育引导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政治自觉、坚定斗争意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在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任务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严密责任链条。坚持“市局领导对口联系各区局,管理部门分片联系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督导组分战线督导检查”,强化“千名律师进社区”“政法干部进社区”,努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
2进一步保障依法惩处
加大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监督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引导律师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确保案件质量;强化对律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律所完善和落实“四项制度”;市律协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分批次、分专题组织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专项业务培训,提高律师依法辩护能力水平。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前沿阵地”作用,整合社区律师、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等工作力量,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基层延伸。不断加强涉黑涉恶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依法管控,努力将其改造成守法公民;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戒毒人员包夹管控措施,最大限度提高教育矫治效果。
3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考核重要内容,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有规模、有声势、有影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注重发挥戒毒、社矫、律管、律协、法援、基层等职能优势、场所优势和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4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基层工作指导和调查研究,挖掘、总结推广基层同志创造的鲜活经验和新机制、好方法。健全督导工作机制,用最严的督导确保上级和市局党委的部署落地落实。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公检法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系统内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工作联动。研究出台激励措施,提高全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台账管理,让台账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库”、工作轨迹的“记录本”、工作成效的“展示牌”。
5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严格考核问责,对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坚决“一票否决”,严肃倒查问责;对问题严重的、违法违纪的,一律一查到底、绝不放过。
会议强调
要全力以赴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沉督导武汉工作,坚决服从督导工作安排,对督导组指出的问题要照单全收、立查立改,对交办的线索要快速查处、及时反馈,认真查找差距,努力补齐短板,不断改进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有力开展。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局机关处室、市戒毒局、市社矫局、市律协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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