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扫黑除恶督导进行时(四)
发布时间:2018-08-17 09:46
发布者 :门户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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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扫黑除恶督导进行时(四)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各单位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五督导组
8月14日下午,市普法办主任李诗高带领市局扫黑除恶第五督导组前往武昌区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举行督导座谈会,武昌区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督导组一行先后前往武昌区水果湖司法所、街道调委会及瀛和律师事务所,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工作台账等形式,详细了解该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宣传工作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李诗高同志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认识;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摸排线索力度,同时注意工作轨迹管理;要对扫黑除恶案件进行正面宣传、正面引导。
第二督导组
8月16日上午,市局扫黑除恶第二督导组到江汉区司法局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座谈。江汉区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督导组通过检查社区矫正、律师管理、法治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台账,详细了解了该区司法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督导组向该区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反馈了督导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一是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开展调度,做好协助配合,把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领导直接督导,提高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视度、参与度、支持度;三是进一步充实完善台账资料,特别是矫正档案体系化、规范化,做到工作留痕,轨迹清晰。
洪山区
8月14日下午,洪山区司法局召开全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区司法局副局长彭汉琍,律管科全体工作人员,全区42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参加会议。
会上,律管科负责人传达了中央、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精神,并就该区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备案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要求,及时报送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数据。
随后,正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得伟君尚武汉自贸区所彭博才律师、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就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刘涛律师谈到,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要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
彭汉琍同志指出,此次推进会是洪山区司法局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落实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律师在涉法涉诉维稳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应充分彰显律师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针对下一步工作,她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为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持久战提供法治保障。二是要高度重视,健全完善律所管理制度,落实上级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三是要深化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夯实基层法律服务网,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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