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18-08-03 16:16
发布者 :门户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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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
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8月2日,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推进会,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通报工作进展,剖析问题和不足,调度部署下步工作。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关太兵主持会议并部署工作。市局领导刘兵、陈仕国、李诗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传达了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马国强,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周先旺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裕江的重要批示精神。会议通报了前段工作进展:截至8月1日,全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7815场次,开展“以案释法”活动912场次;深挖涉黑涉恶线索36件,移交案件线索10件,查证3件;摸排涉黑涉恶戒毒、社矫重点人员44人,逐一跟进严管措施;对全市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的60名律师跟进备案管理。同时,针对少数单位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政治站位不高;工作措施缺乏针对性,效果不明显;轨迹资料不全,台账有待完善等突出问题,逐一剖析原因,督促立行立改。
会议强调,全系统要认真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中央组织10个督导组赴各地督导,充分体现了中央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和严肃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加强组织发动,持续强力推进,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律师事务所,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警、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举全系统之力,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一把手”负责的领导体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对照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清单,围绕“深挖排查、线索移交、问题反馈、矛盾化解、案件督办、监管教育、重点管控、依法惩处、执纪监督、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联动、轨迹台账”等13个重点环节,坚持最高标准,采取最严举措,层层压实责任,逐项认真研究,拿出具体方案,跟进针对性措施。二是狠抓落实,力求实效。排查要到位,围绕重点线索、重点人员、律师涉黑涉恶案件代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等关键点,全面深入排查,加强与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公检法单位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认真开展案件核对、数据核查和工作漏洞倒查,确保信息全面精准、工作不留盲点;责任要落实,市戒毒局、市社矫局和市局基层处、律管处、市律协等单位要组织干部对口联系各区,分片联系律所,分区划片、责任到人,分战线开展督导,确保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台账要规范,对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和市局专项斗争工作责任清单,逐项清理台账,形成全面详实、条理清晰、逻辑严密、上下一致的轨迹资料;宣传要加强,充分发挥戒毒、社矫、律管、律协、法援、基层等职能优势、场所优势和组织优势,针对全体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全面加强主题宣传,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全系统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由市局领导带队,市局干部处、办公室牵头制定督导方案,责任单位抽调专人组成督导组,深入全系统开展全覆盖督导。督导组要把握督导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预先做好“功课”,增强督导“靶向性”、针对性,除台账检查等常规方式外,原则上不听取汇报,采用暗访、倒查等方式,直接到戒毒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督查发现问题,逐一督促整改,并向市局党委如实汇报。对整改不力的,严肃倒查问责,由驻局纪检组和政治(警务)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市局律管处、市律协要抓紧举办全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严明纪律和规矩,指导其依法接受委托,依法规范执业行为,对违法违规代理的,严肃追究处理。
会议还研究了迎接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的相关工作,部署迎检方案,强调具体要求,对标对表狠抓落实。
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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